山东兴齐律师事务所,前身德州兴齐律师事务所,原系国资所。2001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自成立之初秉承优质、高效、诚信、尽职的服务宗旨,立志于为当事人提供精湛、周全的专业化、高标准的法律服务。主要业务范围包括:刑事辩护、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、公司、金融保险、房地产法律事务和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。
山东兴齐律师事务所在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同时,更强调团队合作、协作精神。目前担任四十余家企事业及行政单位法律顾问。成立多年来在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,新型业务不断扩展,特别是公司事务、金融保险、房地产事务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中。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,全体律师坚定目标、秉承宗旨,诚恳踏实、开拓进取、精益求精,不但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许和信赖,也赢得了各级人民法院的好评,树立了兴齐律师的良好品牌形象。
高素质的律师团队
本所律师分别毕业于山东大学、山东理工大学、山东政法学院、济南大学等名牌高等法律院校,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。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经过十几年的发展,本所已经形成优秀的律师团队,“山东兴齐律师”已经成为社会认可的知名品牌。
先进的执业理念
向客户提供“优质、高效、务实”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宗旨。十余年来,签约律师事务所。
突出的专业优势
我们充分发挥知识专长,向专业型、专家型发展,定位为新型的民刑并举,,以刑事创品牌,另外继续巩固在金融、房地产、公司事务等领域的优势地位。不管面对多么复杂的法律事务,我们都充满自信,依靠我们专业律师的经验和技巧,在坦诚沟通及充分保密的前提下,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充分的团队合作
我们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,强调高度的团队精神,把本所律师组成多个专业团队,要求以团队为单位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,通过团队充分、有效的互相合作,我们力求客户在每一个环节都能获得最专业的法律帮助,有效的保证了服务质量。
充分的风险保证
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体制,要求我们每一位律师勤勉尽职地处理客户所委托的每一项事务,我们与客户具有息息相关的共同利益,并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为客户的利益提供保证。本所已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,为维护客户利益提供了充足的保障。
先进的管理模式
山东兴齐律师事务所按照国际惯用的运作模式设立管理机构,全体合伙人民主决策、分层管理、风险连带。科学、规范的管理模式,灵活、高效的机制,使本所充满了生机和活力,为社会风险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。
一流的办公条件
作为山东兴齐人信心和实力的象征,本所租用几百平方米高档写字楼办公,并具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,为向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办公条件。